来源:昭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12月1日,市政协常务副主席、市民宗局局长保明康到昭阳区调研宗教工作。
保明康一行先后到昭阳圆明禅寺和昭阳大龙洞道观实地查看场所建寺情况、管理情况,并向场所相关负责人了解了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明康对场所重视和规范管理表示肯定,并强调,昭阳区是全省的宗教工作重点县,宗教工作处于非常特殊的重要地位,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把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委政府周围有利于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保明康要求,一是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管委会人员以及信教群众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12部委局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及《云南省宗教事务管理规定》。所有宗教活动都必须依法依规开展,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宗教活动场所的改扩建必须逐级向民宗部门报批,同时还需办理相关手续,做到依法依规建设。三是宗教活动场所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必须向民宗部门逐级上报审批,不得擅自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同时要求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投资修建或承包经营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严禁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四是各级各部门都要依法保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宗教活动场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妥善处理好与周边群众、企业关系,切实维护好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市民宗局副局长王高云、昭阳区副区长黄勤、昭阳区民宗局局长马光孝和守望乡、北闸镇主要领导陪同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