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李启伟
10月23日至25日,市政协常务副主席保明康率市第五督导组,到绥江、水富两县督导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及水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和“四城同创”工作。绥江、水富两县相关领导陪同督导检查。

市第五督导组在绥江县督导检查

绥江县汇报会现场

市第五督导组组长、市政协常务副主席保明康讲话

市第五督导组在水富县督导检查

市第五督导组查看河长制内业资料

水富县汇报会现场
督导组先后深入金沙江绥江段和水富县邵女坪段、横江水富县城段进行实地查看,到两县河长办、水富人居办查阅相关资料,并在两县分别召开汇报会,听取两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及水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和“四城同创”工作情况汇报。
督导组认为,自全市河长制工作启动以来,绥江、水富两县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及时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组,出台了相关工作方案,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制体系已基本建立,全县河库渠分级名录已编制完成,培训和宣传工作扎实有效,排查整改工作措施有力,各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初步形成。总体看,两县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督导组成员就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两县作了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
保明康要求,绥江、水富两县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三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意识,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四要理清工作思路,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四城同创”以及脱贫攻坚工作统筹推进;五要围绕工作目标,尽快查缺补漏;六要强化跟踪问责,制定可行措施,对督导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会上,两县相关领导对如何落实督导组提出的要求和整改意见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