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政协网:www.ztszx.gov.cn
当前位置:首页委员履职委员风采

关于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    杨光辉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201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审判执行职责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我市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两院”工作报告事求是地总结了去年的工作成绩,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也作了认真分析,对2016年的工作部署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体现了法治思维、法治思想和公平正义。我赞同两个报告。

对未成年人实施司法保护是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制止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是全社会都非常关注的话题。下面,我就两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谈点体会和建议。

一、“两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我市“两院”依托各自司法职能,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始终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和系统工程来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以“青少年维权岗”创建为平台,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年来,市中级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水富县检察院,还荣获了“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一些县区“两院”也分别获得省、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两院”在全市青少年维权工作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担负着神圣的使命。

二、我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近年来,我市针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有的案件还非常恶劣,特别是公务员、教师性侵幼女的恶劣犯罪案件,引起了公众的愤怒,社会舆论很大,个别案件还成了外地司法系统经常拿来举例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件给我市司法系统带来了压力,也给昭通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近年,我市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突出领域在校园内的斗欧致死致伤案,以及偷盗、抢窃案等方面。2015年,我们在调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时发现,全市盗窃摩托车、电动车作案人员中,青少年占了很大的比例。目前,吸毒、艾滋病病患已向低龄化漫延,令人担忧。

另外,我市“两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门机构相对健全,但与“设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门机构和专业化队伍”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及落实“教育、感化、挽救”具体工作中,工作力量、工作精力和工作时间都还不能保证全力以赴,对学校、社会法制宣传教育还不能保证常态化开展。

三、几点建议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深入,国家越来越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从法律法规以及工作机构、工作措施上都出台了新的举措。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作了若干修订,比如,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等。更加突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和“保护、教育、挽救”的原则,体现了更多的人文关怀。2015年底,最高人民检检察院未检处已经升格为未检办,工作范围扩展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加集约化和专业化。云南省“两院”也针对性提出了相关要求。

为此,结合个人的粗浅认识,提几点参考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市两级“两院”要始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环节,按照省“两院”相关要求,推动市、县区“两院”因地制宜设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门机构和专业化队伍,确保有专门机构、有专业人员、有必要经费、有过硬措施,推动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逐步实现集约化和专业化。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两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共青团、妇联、工会等成员单位及社会组织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二是进一步严厉打击和惩治侵害青少年的刑事犯罪活动。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性侵未成年人,拐卖、虐待儿童,教唆、引诱、组织、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杜绝因轻判、误判引发公众猜疑与担忧,坚决维护司法的公信力。

三是进一步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相关规定。比如,执行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实行圆桌审判、开展司法救助、对未成年被告人情况进行社会调查,以及附条件批捕、起诉等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方针。

四是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两院”要立足审判、检察职能,组织维权岗法官、检察官,适时深入更多的学校、乡镇、社区、村寨,结合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同时,也要及时总结、挖掘和推广工作中的成功典型,扩大社会影响面,推动我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