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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盐务史话

编辑:市政协办公室综合科 发布日期:2021/03/31 11:47 阅读:2335

威信盐务史话

古仕林

 

盐,是人们生活中之必需品,历代统治者皆极为重视,将其直接纳入中央政府主管,并于地方郡县设置盐务机关,主持一地之盐务产制、运销等各项事宜。据史料记载,早在汉代犍为郡南广县即有盐官之设。威信自古以来不曾产盐,食盐全靠外地供应。明代以前,关于威信盐务运销情形,因无案可稽,现已无从考究。自明初起,威信范围隶属四川,威信境内开始食用川盐。清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后,划属云南,但食盐仍由四川方面调拨供应。清末至民国时期,境内虽有柴家井及瓦石料等处盐井产盐,但因卤水淡薄,产量低微,且时开时停,不足以供给食用,势必仍需向邻近川省产盐区接盐济销。威信行销川盐,由来已久,其运销制度,亦几经更迭。

一、盐运

威信地处云南省东北隅,毗连川黔,隶属昭通区。昭通区又称滇东区或迤东区。滇东区虽有多处盐井产盐,但仍不足以自给自足,需向邻近产盐区调盐济销。因其地紧连四川,而四川境内又盛产井盐,故历史上滇东区食盐多由四川方向输入。昭通区食销川盐,最早见于《明史·食货志》:“洪武初,许四川盐与乌撒、乌蒙、东川、芒部等处易马,计马一匹,得易盐一百斤”。明时,滇东区隶属四川,此当是滇东区行销川盐之开始。洪武三年(1370年),明政府又对滇东、黔西等地实行“纳米中盐”政策,“令商人输粟于边,给以盐引,令其赴场支盐自行贩运,谓之开中”。即是用优惠利润及专卖权,鼓励商人将粮盐运入滇东、黔西等粮盐缺乏地区,解决军需民食,增加政府税收。之后,在不同时期,明政府均采取一系列相应措施,鼓励盐商贩盐向缺盐地区输入。清雍正五年(1727年),滇东区改土归流,昭通、东川二属隶云南。但云南盐产不敷销,地方官吏上奏中央朝廷,题准滇东区食盐仍需由四川调拨供应。雍正七年(1729年),庆福奏定昭通、镇雄二府州改食川盐。自雍正七年至乾隆三年(1738年),东川、昭通、镇雄等属已全面食用川盐。因川盐行销日久,民众惯于食用,皆谓川盐味正,滇盐味苦淡。尤以滇盐运输,多为旱路,运费较高,损耗亦大;川盐则有水路可资利用,运费较低而盐质又复坚固,途耗较少。运销川盐因此而逐渐形成定制,四川方面也将滇东区作为其盐务销岸之一。

滇东区盐务销岸,就四川方面言,命名为“滇边岸”,而以高县、筠连、屏山等定为“保边计岸”。自本区行销川盐开始,历来由四川盐务机关(民国时期称川康盐务管理局)承办包销。运及销两过程,均由商人一手包办,略无管制,形同专岸。迄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社会经济普遍波动,投机商人多因缘时机,囤积居奇,倍价出售,牟取暴利,致使盐价不断飞涨。当时承办滇东区食盐运销之宜通公司,遂成为众矢之的,倍受社会攻击指责。且若干县区,已无法照常办理。自1941年初起,遂任由地方团体及私人组织直接在宜宾自由领运供销。旋经川康及云南两省当局商定,改由云南盐务管理局继续招商办理。同时,接受云南省当局建议,由省财政厅出资,于同年9月成立滇东食盐运销公司,派员到川购运盐斤,设局销昭通各县。以前之招商统一办理局面于焉恢复。滇东区盐务亦从此归由云南省盐务管理局管辖。

1943年初,云南盐务管理局奉令实施专卖政策,勒令取消专岸。遂决定将滇东食盐运销公司改为委托商运,只负责办理食盐运输业务。所有配销核价等事宜,由省盐务机关另行设局主持。同年4月21日,昭通盐务分局成立,综管滇东区盐务。至此,滇东区盐务运输和配销划分,从而扭转了以前盐务运销皆由盐商一手垄断之局面。同时,将镇雄月销17引(1引等于100担)盐额及威信8引盐额由滇东公司划出,另行委托镇威同德食盐运输公司及崇福祥食盐运输公司承运。

同德、崇福祥两运商,早经在宜宾支局登记批准。1943年6月5日,镇雄盐务官仓办事处成立,滇东公司镇雄分公司由税务局兼任,尔后之镇威两县盐额便由同德、崇福祥两公司承运。两公司于同年8月即向宜宾支局领运川盐。1944年5月,滇东食盐运输公司委运合约期满辞岸,同德、崇福祥两公司当即与昭通盐务分局签订续运合约,仍维系委托商运。其运输办法,即由运商垫付岸价及运费后,将食盐分运各据点储存商仓,待盐斤配出时,由盐务机关偿付垫本连同应得利润。

同德食盐运输公司系陇德坤及安问石所组织,经理安问石。该公司承运20引,其中17引供应镇雄。因其食盐运输路线途经威信麟凤、长安等地,故威信麟凤、长安及莲花3个乡3引盐额便由该公司一手承运。

崇福祥食盐运输公司系川商胡云卿所组织,经理胡瑞浦,宜宾办事处经理胡云卿。该公司承运5引,供应除麟凤、长安及莲花3乡之外威信各地。在签订续运合约之前,该公司所运盐斤,悉属走私,分厘未运入境济销。昭通盐务分局派员查实,严加追究后,遂不得不免就范围,然仍延至1944年4月始在威信县治新设机构,运盐济销。同年5月签订续运合约后,仍未如实按合约办事,未能照数运足盐斤济销威信。迄1945年4月,又言称因宜宾岸价增税且沿途运杂各费不断增长,本公司已无力承运而中止委运合同。5月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充分筹增资本,并另推张雨村为公司总经理,余发祥为宜宾办事处主任,继续办理盐运业务。

盐运路线分宜镇路及宜威路两条。宜镇路:由宜宾交船顺江而下至江安,然后换乘小形船只沿后江河逆流而上至后江河站,自此改道陆运至主场,再由主场分运镇雄及威信。

宜威路分3条路线:宜宾—江安—虹桥—古宋—大坝—旧城—威信,宜宾—南广河—高县—珙县—王场—黄水河—威信,宜宾—江安—后河—珙县—王场—黄水河—威信。除虹桥至威信段及黄水河至威信段为陆运外,其余均为水运。陆运段以马帮驮负为主,人力次之。

二、配销

20世纪40年代初,威信县总人口5万余人,月销盐预需800担(即8引)。在滇东公司兼办食盐运销时期,威信由王场商会供应。昭通盐务分局成立后,运销划分,滇东公司改为运办,分局接收配销,威信盐斤派驻商管理员前来威信配销。1944年5月,滇东公司委运合约期满辞岸,镇雄、威信两县盐额,分别委托镇威同德食盐运输公司及崇福祥食盐运输公司承运,由镇雄及威信两官仓负责配销。威信配销据点分扎西、果洛坝(今麟凤)及长官司(今旧城)3处。

1941年以前,威信尚无公盐号组织。滇东食盐运销公司成立后,于当年10月始成立公盐号组织。截至1942年,威信有公卖店1家,登记认销盐额8引。1943年7月,杨建远向昭通盐务分局申请设立威信麟凤公卖店。8月1日经批准正式成立,月承销盐额3引。1944年3月14日,改称威信食盐公卖店,月承销盐额由3引增为8引。但因销区及领盐手续累生纠纷,未曾照数领足销售。

威信地处滇川黔边境,地界犬牙交错,加之地势偏远,盐务机关鞭长莫及,稍有缉私无备,邻县私盐便源源不断入境冲销威信市场。威信私盐,主要来自四川,且多有武装维护入境。长宁私盐冲销扎西镇,珙县私盐冲销双河、五富两乡,兴文私盐冲销和敦、天蓬、致和3乡及旧城镇,永宁私盐冲销大河、水田、龙里及高田4乡。私盐售价,皆在官盐之下。威信月销盐额8引,但在昭通盐务分局成立以前,仅月销官盐1引。私盐侵销情形,由此可见一斑。自昭通盐务分局成立后,曾商请地方政府驻军,协助缉私,方略见功效。

三、产制

清代至民国时期,威信境内经开采之盐井有柴家井、瓦石料、天宝井、白水井、余家井、盐井坝及潘家山等处。其中柴家井及瓦石料井一直开办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其余各井则或因成效不大,或因环境变迁而先后中止。

柴家井及瓦石料盐井,均于清朝咸同年间起始取卤试煎。初仅就地面发现之卤水,取以煎煮。迄1912年,云南都督府派员前来开采,取卤煎制,就地销售,未取得明显效果。1914年,云南省政府又派经营长安寺之委员张平阶前来办理开采业务。1922年9月,改归商办,由付之楷承包经营,因成效不大,于1925年9月停办。此后,无人经营。地方人士,遇有利即起煎,无利则搁置。完全由私人自煎自销。地方未予过问,盐务机关迄至1943年亦未加以管理。直至1944年始由省盐务管理局招商包课。

柴家盐井之取卤方法,系凿井取卤。张平阶前来经办时,特别看重柴家井,并倡导商民注意。后地方人士,以有利可图,乃由自流井聘请凿井匠人来此,即组织同仁,联合资金,一切规模及方法,均照自流井进行。凿地数丈或数十丈而井成。唯卤水淡薄,且岩质疏松,白水常浸入,极不易采制,故产量甚少。截至1944年,柴家井盐井共计有5眼,即铜元井、新盐井、下元井、上元井及四旺井。铜元井及新盐井停废,下元井未见功效,只上元井及四旺井能取卤煎盐。上元井及四旺井均系自推自煎,各有煎锅2口。其制盐方法,与镇雄红花、小溪井相同,亦系烧水灶。即于煎锅四周,堆置河沙,以卤水灌沙上,使水分由热蒸发。经数次灌卤蒸干后,再以卤水过滤河沙,其滤出之水,取名为“老水”,再以老水煎盐。春夏天水淡,秋冬季节水咸,燃料用煤。时值淡产期及燃料昂贵之际,均无法采制。上元井每月可成盐250千克,四旺井每月可成盐300千克。其销区以产盐之多寡,销售于临近乡场。

瓦石料盐井取卤方法与柴家井不同。其卤水或由岩缝中流出,以竹筒引至大桶内挑出煎盐;或由地面掘泥成塘,以桶吸水煎盐。瓦石料井亦多系自推自煎。其煎盐方法,与柴家井全同。此处卤水比柴家井淡,而卤水量却极为丰富,取用不竭。截至1944年,瓦石料井有盐井4眼:新盐井,有煎锅6口,每月可成盐250千克;大号上盐井,有煎锅2口,每月可成盐200千克;坟坝盐井,有煎锅2口,每月可成盐200千克;竹林角盐井,有煎锅8口,但已全停废。其销售区域,亦多在附近乡场。

1944年9月,柴家井及瓦石料盐井由云南盐务管理局招商包课。1944年9月至1948年8月,由张雨村及潘义先承包;1948年9月至1949年8月,由陈熙宇及潘绪钦承包。承包期以一年为限,每年认煎盐额36担,认缴纳课款国币52354.8元。后由于取盐艰难,成本高、产量少等原因,柴家井及瓦石料盐井分别于1949年8月6日和8月24日先后封闭停办。

四、盐务管理机构设置

在四川盐务机关承办包销期间,威信未曾设有盐务管理机构,由盐商自行贩运供销。昭通盐务分局成立后,运销划分,实行国家专卖政策,方着手设立威信盐务管理机构,综管威信盐务运输、配销、核价、征款、产制等各项事宜。1943年11月,机构基本组织就绪。12月,正式设立威信盐务商仓管理员(又称驻商管理员)。昭通盐务分局调派张智为威信商仓管理员,司秤曹克强亦同时赴威信。

1944年5月30日,威信商仓管理员移驻麟凤果洛坝,借用当地碉楼一座作为商仓所在(可储盐10引)。该机构自成立以来,仅派驻商管理员1人,每感不足以应付事机。至当年11月1日,昭通盐务分局增派员司充实内部,将商仓改为官仓(丙等仓),名称为“财政部云南区威信盐务官仓办事处”。所有威信县额,皆由该官仓配销。官仓办事处有主任1人、中文司事1人、会计司事1人、录事3人、司秤2人、工役1人、抬盐夫2人。官仓设有总务、会计、产销3股。官仓办事处主任由原管理员张智担任。同年12月2日,张智交卸主任职务,由原昭通盐务分局会计员王树华接任。

1945年10月13日,王树华奉令调离威信,昭通盐务分局派邵大忠前来接替主任职务。10月21日,官仓办事处又由麟凤果洛坝迁设扎西。12月,昭通盐务分局为“省不必要之人力物力财力”而赐准将官仓撤销。1946年初,官仓主任邵大忠调往盐津,威信盐务官仓办事处划并镇雄。尔后之威信盐务由镇雄官仓办事处兼管。

清末至民国时期,威信地处偏僻,交通闭塞,匪寇四处骚扰,社会动荡不宁,盐斤往往未能照数运足供应。在历史上较长时间内,既是一个“缺粮户”,又是一个“缺盐户”。食盐运销专利多由少数官吏及盐商垄断,对人民群众进行厚利盘剥,商品交换中存在“斗米斤盐”的状况,贫苦百姓长期遭受淡食之苦。

 

本文撰写中参考了以下资料:昭通市档案馆档案资料,《明史》《新纂云南通志》《镇雄县志》。

 

作者简介:古仕林,威信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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