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至6日,由省政协副主席喻顶成、董华带队,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组织部分省政协委员组成视察组,分别到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就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重点视察,特别针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除对以上单位进行实地视察外,视察组还对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税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昆明市人民政府等单位进行了书面视察。
结合此次视察,云南政协报充分挖掘各提案办理单位在办理工作中的亮点,分享各单位的创新探索和经验举措,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省司法厅
科学建章立制 严格办理程序
2022年,省司法厅共承办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19件,内容涉及行政立法、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监狱戒毒工作等方面。
在办理过程中,省司法厅认真按照程序做好接收、清点、登记、分办、督办、答复、公开、总结、建档等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提案办理工作。截至5月31日,省司法厅所承办的19件提案已全部办结,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办理结果已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在办理提案过程中,各承办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提案内容,具体承办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查找问题、研究对策、总结经验。同时,针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对办理工作的制度、方法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进一步创新理念、转变思路、拓宽视野,发挥办理提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作用,确保以高质量的提案办理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司法厅历来重视与提案者的沟通协商,在办理委员提案过程中,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努力推动协商民主制度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不断扩大协商范围、提升协商规格、扩展协商手段、加大协商频率,根据情况分别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以及通过召开座谈会、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委员协商、沟通,及时向委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全面汇报提案办理的情况和过程,在“文来文往、书面答复”的基础上,向“人来人往、当面交流”转变,诚恳征求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待委员表示满意后才正式行文答复。
为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实效,推动提案办理成果转化,有效提高提案办理的“解决率”和“满意率”,省司法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所承办的提案进行认真梳理。经梳理,2018年至2021年,共有4件续办续复件。通过在原来答复的基础上,省司法厅对照承诺事项及工作进展情况,认真与委员沟通对接,并达成一致意见,顺利完成了续办续复工作,得到委员的充分肯定。2022年的2件B类件,省司法厅将按规定和工作推进情况,积极与委员联系,做好续办续复工作。
为保证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提案办理任务,省司法厅科学建章立制,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印发了《云南省司法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对具体办理工作中的承办、联络、审核、答复等各个环节加以规范,形成上下衔接、左右沟通的承办工作体系。制定云南省司法厅办理建议、提案流程图,对签收、分办、面商、答复、公开、建档、总结等流程进行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呈现。办理过程中,严格遵循流程,努力做到各个办理环节环环相扣、衔接紧密,让办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省生态环境厅
转化提案成果 推动生态治理
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共承办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68件。其中,全国政协提案3件,省政协提案65件。截至目前,已办结66件。《关于推动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创新利用协同发展的提案》《关于在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行业全面提高地方排放标准的意见和建议》等2件重点提案的办理正在加快推进,总体办理进度较往年明显提前。
省生态环境厅坚持把提案办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部署、纳入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按照“五级责任制”要求,及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部门总协调、全员全域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调研协商。针对提案数量、质量较去年双双提升的实际,坚持把认真分析研究提案作为前提,认真回应委员们的关切。召开专题分析会研究把握每件提案提出的背景和意图,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原则,对意见明确、相对易办的提案,抓紧快办、尽快回复。对反映同类问题、内容比较相近的提案合并办理,研究拿出针对性举措,并及时反馈;对一些多年来反复提出的难点问题,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联动攻坚,积极推动问题解决。
省两会期间,省生态环境厅主要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与委员见面沟通或电话沟通,汇报生态环境领域工作情况,了解委员思路和意图。提案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委员及会办、协办单位的交流联系,努力形成“最大公约数”。提案答复前,及时向委员报告答复内容,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建议。围绕沟通率、办结率和满意率等主要指标,细化办理标准,形成“动态核销、每月通报进展、季度对账续办”机制,建立覆盖各环节的督办台账,通过发送工作提醒、点对点工作催办、定期通报办理进展等形式,切实加强跟踪督促。
为推动提案办理成果转化,省生态环境厅采取对上协调、对下帮扶相结合的办法,持续加大生态环保领域项目投资力度,通过项目带动推进提案建议落地见效。
省生态环境厅坚持将提案办理与生态环境日常保护有机结合,加快运用和转化提案成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走深走实。实施“授权委托”“单项委托”,着力破解环评审批条块分割、周期较长等难题,走活环评审批“一盘棋”;统筹谋划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实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一张图”;厘清扛实问题整改责任,形成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一张表”;健全生态环境高效治理机制,织密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一张网”。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政策文件,实施的劣Ⅴ类水质断面“清零”集中攻坚行动、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均充分吸纳了委员的提案建议。
省商务厅
办理答复“对题” 办理措施“对症”
2022年,省商务厅共承办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99件,内容涉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老铁路建设、抢抓RCEP机遇、商业体系建设、现代物流行业发展、口岸建设和通关便利化、电商行业发展等商务中心工作。
省商务厅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坚持把提案办理工作与全省商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相结合,作为常态化年度重点任务来抓。按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严格落实沟通协商、认真负责做好答复、加强办理工作协调配合的工作思路,高位推动提案办理工作落实。
严格落实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和执行《云南省商务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处理办法》,明确办理要求。一是坚持在调查研究后答复,坚持在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防止在情况不明、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草率答复,防止违反政策规定乱答复。二是坚持将答复内容与提案建议、要求严格对照,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避免答非所问、避重就轻;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照,检查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内容;将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对照,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解决条件,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三是严格对照工作要求,规范办理流程和答复文本。
省商务厅充分吸纳每件提案提出的重要建议,与年度重要工作深入结合。在充分运用和转化提案成果的基础上,省商务厅研究出台了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和助企纾困一揽子政策措施,落细落实商务经济运行研判、预警、调度、推动、问效“五个主题”制度。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门“三进市场主体”活动,靠前发力、主动发力、精准发力,最大限度挖掘政策潜力、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运行克难趋稳向好。
如在办理省政协委员朱德光提出的题为《关于加快云南冷链物流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时,省商务厅严格按照重点提案办理程序统筹推进,及时研究起草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坚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于今年6月底牵头组织由督办、会办单位和提案者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先后赴昆明市、曲靖市开展专题调研。
在省政协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省商务厅坚持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加强统筹、压实责任、规范程序,全力以赴抓好承办,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做到件件有答复、有着落,办复率100%,参与相关事项的政协委员对省商务厅的办理情况反馈表示满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立联络制度 开展考核评价
202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承办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42件。其中,主办提案11件,会办提案31件。提案内容涉及城市更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烂尾楼”整治、乡镇污水和垃圾治理及农村垃圾治理等领域。
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关于加快解决“烂尾楼”项目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关于加强我省城市地下管网保护措施的建议》等20件提案办理成效较好,实现成果转化25项。其中,研究起草《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云南省抗震设防管理条例》《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等4项法规规章,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未化解“烂尾楼”进入破产程序的通知》,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传承的实施方案》等13项政策措施,推进消防设施验收、城市体检成果运用等8项建议事项的解决。
为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有序推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创新督办方式,制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跟踪表》,明确每件提案的办理责任人、办理目标、办理工作计划、办理措施、预计办理成果等内容,全程跟踪督办每件提案办理。承办处(室)负责人依据办理责任跟踪表对办理工作跟踪掌控,督办处(室)及分管领导根据办理责任跟踪表进行监督问效。同时,建立健全提案办理联络员制度,由各承办处(室)指定一名联络员,落实提案办理工作专人专办。及时开展联络员提案办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联络员办理沟通、组织宣传、信息传递的能力。
为加大提案办理面商力度,提高协商质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承办处(室)认真落实面商要求,有的将委员请进来专门面商,多数承办处(室)践行“一线工作法”,到州(市)或县(市、区)找委员面对面进行面商,并按要求填报协(面)商登记表。
此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考评机制,从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格式规范、附件完整、工作量、面商效果、专题调研、成果转化等9个方面对办理工作实行量化考核评价,评出优秀办理处(室)及优秀办件,经提请厅党组会议审议后进行通报,进一步增强承办处(室)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推动提案办理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以办理政协提案为契机,将提案办理工作与践行“三个工作法”紧密结合,将解决委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年度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高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今年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多次对提案反映比较集中的湖泊治理、“两污建设”、城市更新、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多次召开厅党组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措施,有力推动提案办理,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科技厅
强化沟通联系 规范办理流程
2022年,省科技厅共承办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63件,内容涉及科研体制改革、科技合作、基础研究、数字经济、种质资源、稀贵金属材料、科技研发投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科技环保等领域。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规范办理流程。一是形成了由“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总格局,结合全厅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及进度,对全厅交办提案进行统一部署、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办理责任,确保自上而下、层层落实,逐级严把办理工作质量。二是按照“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的“五定”原则,严把“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格式关、文字关”。三是从“登记、交办、督办、办理、面商、回复、归档”等七个关键环节着手,规范办理时间节点。
不断完善面商工作,各项提案在办理前,均做到三方沟通。通过加强与提案者、分办会办单位及省政协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开展工作调研,以“邀请座谈、电话联系、登门拜访、电子邮件”等多种途径,了解提案单位和委员提出提案的要求。提案办理后,通过对委员进行回访,创新“委员提、部门办”的单行模式为“委员提、共同议、合理办”的协商模式,增进了提案单位和委员与省科技厅之间的沟通理解,办理质量、满意率显著提高。
在办理题为《关于加快云南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时,省科技厅积极与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等单位对接,并邀请提案督办单位参与调研、面商,综合各部门意见后,形成最终回复意见,办理工作得到省政协督办领导和提案委的充分肯定。
跟踪问效、续办续复是推进提案办理落实的重要举措。在办理题为《促进云南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时,省科技厅组建由省级业务骨干、各技术领域专家和财务、税务专家组成的服务团队,先后深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玉溪市、曲靖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等4个州(市)的1500多户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化服务,从知识产权、研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开发、财务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提供专业化和个性化的指导服务,编制“一企一策”辅导意见400余份。
在办理题为《关于建立云南省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合作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时,省科技厅结合全省科技创新工作实际,把“科技入滇”作为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先后赴科技部对接协调,积极争取科技部指导与支持,大力打造“科技入滇”升级版,吸引长三角地区先进科技资源为云南创新发展服务。
省教育厅
实行全程督办 力求群众受益
2022年,省教育厅共承办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116件。从内容来看,提案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民办教育到民族教育均有涉及。同时,又以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发展、民办教育发展、教师待遇改善等问题的关注较为集中。
省教育厅坚持把与委员的联系沟通贯穿于提案办理工作的全过程,按照先走访、先调研、先协商、后办理的程序,采取电话、信函、邮件、走访等方式加强与委员沟通交流,切实做到办理前主动联系,征求委员意见;办理过程中经常联系,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后加强联系,反馈办理情况,努力使办理工作既有“文来文往、书面答复”,又有“人来人往、沟通交流”。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充分利用出差工作的机会,就近与政协委员见面,提高面商率,不断提高委员的满意率。
为确保办理工作符合省政府提出的质量和时限要求,省教育厅对整个办理工作实行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督办。事前督办,主要通过交办会、业务培训等方式进行;事中督办,主要通过教育信息交换工作群多次提醒、书面通报工作进度等方式进行;事后督办,主要通过续办续复、文稿分析对比、阶段性工作总结等方式进行。
省教育厅始终坚持积极、妥善解决委员们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对近期可以解决的问题,认真研究,制订方案,及时付诸实施。如,为落实省政协委员陶晴等3名委员提出的题为《“双减”政策实施后持续优化配套落地的建议》的提案,省教育厅及时调研,了解实际困难,针对“双减”政策,提出4条具体措施。一是建立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二是拓展课后服务资源渠道。三是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四是做好中小学劳动教育。
对于目前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省教育厅纳入重点工作规划。如,在办理题为《关于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提案》时,省教育厅采纳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并将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重点工作规划,印发《云南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将进一步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投入,拓展学段服务,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
对于目前尚无条件解决的问题,省教育厅客观、全面地向政协委员作出解释和说明。如,在办理题为《关于进一步加强边境县、市学校全寄宿制建设的提案》时,省教育厅具体承办人已向提案者介绍了在前期完成“全面改薄”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目标任务的情况并解释:考虑到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办学条件短板和建设优质教育资源的实际需求,以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贫困情况等因素,云南省计划“十四五”期间倾斜安排德宏州能力提升项目规划资金控制额度。
省税务局
一线调研问道 创新举措为民
2022年,省税务局共承办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18件。目前,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对于会办件,省税务局均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主办部门;对于主办件,省税务局牵头办理部门均主动开展调研,并根据提案者要求开展面商。
其中,在办理题为《改善中企省企的缴税制度 切实增加企业所在地和项目所在地的财税收入增强地方发展力的建议》的提案时,省税务局主动开展调研,与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通力协作,统筹考虑修订《云南省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对各地财力的影响情况以及各地征收成本等因素,综合研究修改办法的必要性,提出省内总分机构预缴分摊办法。
在办理题为《关于我省税务行政强制执行难的成因分析及建议》的提案时,省税务局在昆明市、楚雄彝族自治州等州(市)税务局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同时,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强制执行规章制度,制定抵税财物拍卖变卖操作指引和抵税财物拍卖电子交易规则,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与司法部门的协作机制,建立人民法院不动产强制执行与税务机关税费征缴协同联动机制、企业破产处置税务司法合作机制、监督考核等机制。
在办理题为《关于灵活用工税收征管方式的建议》的提案时,省税务局积极与省市场监管局协商办理,出台针对性政策,支持灵活用工平台经济企业代征税款。
省税务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机关各部门将提案办理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牢抓实,按照规定程序、保密要求、答复格式,限时办理完所有的答复工作。加强沟通,积极与委员联系,主动汇报、态度诚恳,争取理解支持,务求办理工作让委员满意。
省税务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按照“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在办理过程中坚持把提案办理与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税收工作任务落实结合起来,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坚决避免重形式、走过场,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况,真正把提案办好,努力让提案者满意。今年,省税务局共组织全省税务系统通过开展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电话访谈等方式,积极走访各级政协委员。走访中,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早开展”的工作要求,提前与委员对接时间,为委员精准送上最新的税收政策、关心的税收信息、需要的税收服务,重点询问委员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了解情况和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情况,力所能及地解决委员需求。通过走访和座谈,向委员介绍税费优惠政策及落实成效,汇报税收工作情况,邀请委员为税务工作发声,对税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省自然资源厅
严把程序标准 紧抓关键环节
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共承办政协提案52件,主办9件、会办43件。从类别看,涉及经济建设30件、社会建设7件、生态文明建设 15 件。截至目前,已办结50件,办结率96.15%。
通过有序组织“回头看”,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按照5月全面清理、6月至8月续办续复、9月全面总结的时间安排,组织开展续办续复工作。
在2022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全面构建和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办公室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严格执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集中力量认真办好每件提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紧扣提升办理质效目标,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的通知》要求,注重典型引路,结合部门实际,充分借鉴全省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分准才能办好的理念,着力在精准分办上下功夫,广泛征求意见,适时召开分办会议,现场会商调整,夯实工作基础。严把“接办关、分办关、催办关、答复关、落实关”。针对回复文稿,主办处(室)把内容关,办公室把格式关,法规处把政策关,厅领导把审核关,有效确保复文质量。
落实“一线工作法”,开展提案涉及的土地要素保障、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耕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等实地调研 28次,做到“领导在一线指导、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动”。进一步畅通与委员的沟通协商渠道,坚持先协商后办理,做到办前协商了解实情、办中协商商讨对策、办后协商征询意见,增进交流达成共识。对本部门主办的提案,做到既加强部门协同又注重内部协调,做到既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始终把办好政协提案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提案办理与全面履行部门职责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把委员们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政策措施,将提案办理过程融入改进和提升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同时,积极吸纳提案中提出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在多重目标要求中把握平衡点,打通提案办理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省交通运输厅
开展跟踪问效 公开办理结果
2022年,省交通运输厅共办理政协提案62件,其中主办37件、协办25件。截至目前,全部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
在办理工作中,省交通运输厅坚持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定质量,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并形成了“三坚持、三对照、三结合”的工作机制。
“三坚持”就是坚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答复,坚持在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三对照”就是答复内容与所提意见进行对照,避免答非所问,与相关法规和政策对照,消除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答复内容,与客观条件相对照,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先决条件。“三结合”就是将办理工作同改进部门工作相结合,同提高问题的解决率相结合,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
同时,省交通运输厅还坚持严把“五关”:一是严把分类梳理关。按照职权与工作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提出合理的承办意见,并积极征询部门意见,为年度交办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基础。二是严把督促检查关。登记、收文、交办、发文、办结等均在电子办公系统操作,实现流程全监督。设置办理期限、加大检查力度,将办理工作纳入《督查情况通报》,纳入年终考核。三是严把调查研究关。采取实地调研、现场办公等方法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使办理“不流于形式、浮于表面”,提高答复意见的“含金量”。四是严把沟通协调关。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沟通”。就委员提出的共性提案,赴州(市)与委员开展面商,共谋良策。五是严把复文质量关。采取双核稿制,处室严把法律关、业务关,厅办公室对文字、格式复核,坚持协商后答复。达到“三个一”标准才可以办结销号,即一份协商满意情况表,一份规范的回复文件,一份《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省交通运输厅还定期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对2018年至2021年办理的提案进行梳理,对承诺事项和尚未解决的问题开展跟踪问效,对已经解决落实的问题,及时向委员反馈情况,建立事项销账机制,不断提高落实率和解决率,实现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将办理结果进行公开,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以对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负责、对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办理好每一件政协提案。
省水利厅
“走出去”征询意见 “请进来”专题面商
2022年,省水利厅共承办政协提案23件,其中主办10件(含重点提案1件)、会办13件。目前,所有提案已全部按时按质完成答复,满意率100%。
省水利厅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优质高效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完善了“一个办法”(《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建立了“三个机制”(委员沟通服务机制、跟踪督办和考核评价机制、办理结果公开机制)。
结合提案办理工作实际,省水利厅修订印发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对省水利厅提案办理任务部署、推进实施、考核评价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每一件提案都依法依规、优质高效办理。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利用电话、电子邮件等积极与提案者沟通协商,做到办前协商了解实情、办中协商探讨对策、办后协商征询意见,形成双方良性互动、达成共识。充分利用出差、会议等机会,积极创造条件“走出去”征询意见、“请进来”专题面商,实现从“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的转变。将提案办理情况纳入全厅年度督查计划,全过程跟踪督办,将提案办理情况作为厅机关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了所有提案按期高质量办结。同时,建立办理结果公开机制,除涉密、敏感事项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内容,均通过省水利厅网站等渠道予以公开。
为切实提高提案办理效能,省水利厅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大力构建一线工作模式,推行“领导在一线指导、学习在一线聚焦、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动、服务在一线展开,作风在一线转变”等工作方法,依法依规办理好政协委员普遍关注的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旱灾害防御、水生态水环境等民生问题。对政协委员提出的事关全局的水利重大决策靠前调研,对事关发展的水利重点任务靠前调度,对事关民生的水利重要设施靠前办理,定期深入基层一线座谈走访,察民情、听民声、知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紧紧抓住提案办理质量、办理成效等关键环节,实现提案办理工作由“书面办结”向“高质量办好”转变、由“按时完成”向“提高效率”转变、由“答复在纸上”向“落实在发展上”转变,把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好地体现在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水利工程建设、湖泊革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城乡供水一体化、水旱灾害防御、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转化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的政策措施,切实提升决策和履职水平。
省公安厅
加强统筹谋划 明确职责任务
2022年,省公安厅共承办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23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办理结果为A类5件、C类1件,集中解决了一批难点热点问题,委员满意率 100%。
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把办好政协提案作为汇聚民智、关注民生,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将提案办理列入重点工作,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抓部署,统筹谋划,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省公安厅警令部协调督促、承办警种负具体责任、具体处室组织推进、承办人员负责落实”的“六级”工作责任制,严格定方案、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明确了各个环节职责和任务。把“解决问题”和“取得实效”作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认真执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基础上,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理要求,对交办、督促、协商、审核、考核、归档、续办等办理环节进行优化。同时,为防止出现迟办、漏办情况,按照 “三化”(任务项目化、任务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对每一件提案逐一确定具体承办警种,提出办理时限和责任要求,明确专人实行督办跟踪制度,定期跟踪掌握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原则,重点做好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反馈,着力解决“重办理,轻落实”问题。承办警种办理提案前均与委员进行沟通,加强联系,深入了解委员的意图,为更好办理提案打下基础。办理过程中,在充分调研、掌握实情的基础上,立足实际和委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推进提案落地见效。在面商和答复过程中,省公安厅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尊重委员意愿,采取主动上门、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多渠道与委员进行沟通和交流。
对收到的每件提案内容进行认真审阅、深入研究,结合厅直各警种职责职能,在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精准确定提案承办警种。承办警种负责清点核对接收提案,逐一造册、登记、分类归档。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重点,加强办前综合分析,主动联系委员,找准委员反映的问题,拟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承办处室、办理责任人和办结时限,提出提案办理具体意见,确保每件提案办理都以最优质量得到委员的认可。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继续按照工作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坚持把委员提案作为“金点子”“好主意”。通过办理政协提案,进一步创新公安机关的社会治理方式,提高公安工作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省农业农村厅
完善办理机制 合力办出实效
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办理省政协提案131件,其中主办77件(重点2件)、会办54件。截至目前,除2件重点提案外,其余已全部办结。
省农业农村厅从“四个抓”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抓部署强推进,将政协提案办理与年度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与“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融入全厅工作全局统筹安排;组织2022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议,具体落实政协提案办理责任,确保政协提案办理落到实处。
抓领导明责任,实行厅领导领办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厅领导负主责、厅办公室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五定要求”,集中力量认真办好办实每一件政协提案。
抓制度顺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实施《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工作规定》,完善办理机制,健全“四统一”制度(统一办理程序,统一办文格式,统一公开渠道,统一报送方式),加强内外协同、上下联动,合力办出实效。
抓环节严关口,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落实“四级把关”(答复文稿起草部门负责人、厅办公室文秘、厅办公室主任、分管厅领导)制度,严格审核签发,实现“四不过关”(可以解决,但没有解决问题的不能过关;不做调查研究,敷衍了事的不能过关;脱离实际,开“空头支票”的不能过关;答复意见不满意的不能过关),提高复文质量。
从“三个商”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主动会商”,提高落实率。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原则和“四个面商要求”(重点提案一律面商,提案者有明确要求的必须面商,当面沟通有利于充分协商的应予面商,有条件开展面商的力争面商),充分尊重提案者意愿,倡导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视频面商、网络协商,密切与提案者办前、办中、办后的全过程沟通协商。
“重点面商”,增强实效性。严格落实重点提案办理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联合调研、一场面商会议、一份情况报告的“四个一”工作制度,厅主要领导直接领办,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制定办理方案,联合实地调研,面商座谈交流。
“办后协商”,提升满意度。在做好当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基础上,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做好往年B类政协提案的续办续复工作作为增强办理实效的一项关键措施来抓,常态化开展督查督办、跟踪问效,切实推进工作落实。
省市场监管局
坚持目标导向 推进续办续复
今年,省市场监管局办理政协提案48件,其中主办6件,会办42件,48件提案均按规定时限办复完毕。
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以督查督办促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及时下发督办通知,通报办理进度,要求在协商沟通、答复质量、复文格式等方面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切实做好办理工作。分管领导结合实际听取政协提案办理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承办处(室)指定专人全程办理、跟踪办理,做到办前了解实情、办中讨论对策、办后征询意见,有力地保障了政协提案“件件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落实“三法三化”精神创新开展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将提案办理与中心工作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用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办法,从48件提案中主动筛选了涉及网络外卖食品安全和“个转企”行动的第0281号、第0600号政协提案作为省市场监管局重点办理的提案。
积极组织开展政协提案续办续复专项行动。按照《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办理结果为 B 类、 C 类的政协提案开展续办续复专项行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正在推进的工作和尚未解决到位的问题,在全面梳理基础上,明确对16件政协提案开展续办续复,形成政协提案续办续复清单,有序推进续办续复工作。目前,省市场监管局各承办处(室)认真落实办理要求,对16件提案涉及的工作进行了“回头看”,自查工作进展情况,形成确定性答复意见,严格按规范程序书面送达政协委员,以实际行动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切实推动办理工作落地见效。
严格标准程序,推动办理工作规范有序。在政协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坚定人民立场,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把协商贯穿于每一件提案办理的全过程。一方面主动创造条件与提案者进行面商,除协办件外,所有主办件事先均征求了政协委员意见,并进行了面商,努力做到办前了解意图诉求、办中共商对策措施、办后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提案者的满意度;另一方面,加强单位内部协商研究,以及协办(会办)单位的信息沟通,尽可能全面地掌握收集相关信息,确保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答复的完整性。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认真总结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不足之处,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办理工作制度,改进政协提案办理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办理质量。通过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着力解决反映突出的市场监管领域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查找工作短板、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在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市场监管作用。
昆明市政府
突出规范引领 做到正向激励
2022年,昆明市政府共承办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32 件,办复率、协商率、满意率均达到 100%。
围绕政协委员关注的重点,针对全市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昆明市人民政府积极寻求解决的措施办法,既加大与政协委员的协商力度,又充分尊重委员权利,保障委员知情明政、参政议政。
2022年,省政协委员围绕昆明市经济、教育、交通、文化和旅游、医药产业等方面提出了许多高质量提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在办理过程中,昆明市加大办理力度,提案的办理推动了“十件惠民实事”的落实,促进了部门作风转变,成为减轻企业或基层负担、改善民生福祉的助推器。
昆明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严格落实“五定要求”,健全制度、完善规范、细化流程,做到依法依规办理。要求各级承办部门围绕提案内容,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吃透提案精神、摸准政策法规,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措施,做到重点问题重点办、民生事项用心办、难点问题协同办。
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根据日常督查情况,结合各单位办理台账资料,采取加扣分累计方式,有效调动承办单位的积极性。2022年,昆明市印发《中共昆明市委目督办 昆明市人民政府目督办关于督办2022 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从签收、办理、答复等方面,对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提案办理的各个环节,昆明市政府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抽查,对进度慢的单位进行催办督办。严把审核关,突出规范引领,对各承办单位协商情况、答复内容、办理实效及格式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办理程序和要求的,一律退回重办,着力提高办理答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配合政协开展专题调研,加强与政协提案委的配合,做到全程跟踪办理进程、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做好指导服务、适时开展协调督促,确保提案办理有着落、有回音、有效果。同时,对提案办理工作开展评比表彰,每年对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发挥监督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
下一步,昆明市政府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切实将办理政协提案作为服务群众、提高能力、解决难题的有效举措,变“被动应付”为“主动思考”,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能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让委员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