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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


——在政协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晏祥莉

(2015年2月27日)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的提案工作,认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牢牢把握提案在政协工作中的全局性定位,以提高质量为基础,以强化办理为重点,以增强实效为目标,着力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各参加单位的组织优势和承办单位职能作用得到发挥,推动提案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三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215件,立案210件,占98%。其中,委员提案138件,占66%,集体提案72件,占34%。内容涉及党群政法18件,占9%,经济建设83件,占39%,社会事业107件,占51%,其他2件,占1%。截止2014年9月30日,提案全部办复,面商率、答复率均达100%。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61件,占76.7%,较去年的64%上升了12.7个百分点,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40件,占19 %,较去年的27%下降了8个百分点,因客观条件限制目前无力解决、留待以后研究的9件,占4.3%,较去年的7%下降了2.7个百分点。

以上情况表明,提案的提出突出发展、关注民生,提案的办理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呈现了“五个更加”的特点,一是更加关注产业发展。产业是昭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拉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龙头,委员们重点研究了我市五大产业发展的现状、制约因素和加快发展的对策,重视园区发展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二是更加关注社会事业发展。社会事业涉及群众利益,关系民生之本。委员们重点从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食品安全等方面针对社会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三是更加关注基础设施建设。委员们深刻认识到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是解决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扶贫攻坚和环境改善问题的关键,针对交通基础、环境治理、水利建设和城镇发展等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四是办理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了新修订的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大大推进了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市直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也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措施,使提案办理机制更加完善。五是办理效果更加显现。提案质量较往年有明显提高,所提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集体提案的比例增加,各承办单位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呈现了“两个百分百”和“一升两降”的良好态势,初步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局面。

常委会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坚持把它作为一项具有全局性意义的工作来抓,充分调动广大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承办单位的积极性,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提高了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机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在2013年制定下发实施意见基础上,及时转发了新修订的工作条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对提案办理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提案工作列入了市委督查工作重点和政府部门年度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内容,并及时召开政协提案交办会议,联合举办专题培训,下发了《关于分解2014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研究提案办理,市政府班子成员牵头领办重点提案。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多次组织和会同承办单位研究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了定期研究、定期督查,加强了业务指导,推动了办理工作。常委会将提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使提案工作与整体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了主席会议加强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提案委员会发挥作用、相关委室具体办理的良好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做好提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单位实际,十分注重提案办理工作制度机制的完善,把办理工作与单位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安排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科室具体抓、综合科室统筹把关、专人负责办理的格局。

(二)加强审查把关,提升提案质量

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工作部署,让广大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及时了解掌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增强了参政议政和建言献策的针对性。政协全会召开前,及早拟定提案征集通知及选题指南,引导委员认真调研,撰写提案。积极组织委员参与省、市相关培训、视察和调研。三届三次会议期间,采取分组讨论、界别联组、专题发言等方式,就与提案有关的重要问题组织委员开展协商议政,建言献策,指导委员将所提的好建议转化为提案。同时,把好立案审查关,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者民主权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实行“四审过关”制度,坚持大会提案组、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提案委员会分别把关审查后,再确定是否立案。对内容相同的作并案处理,对不符合原则要求的,做好委员工作的同时予以撤案,有参考价值的及时转有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办理协商,注重办理实效

提案协商办理是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环节,工作中,承办单位采取电话、电子信箱和上门走访等方式,加强了与委员的沟通,掌握委员提案的初衷,认真听取委员意见建议,共商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办理过程成为了共同协商、发扬民主的过程。市纪委、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农业局等由分管领导牵头,与委员充分沟通、听取意见,加强提案办理听取意见的工作。昭阳区政府、昭通公路总段、市住建局等采取“请进门”和“走出去”方式,主动与委员联系,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走访、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邀请委员对昭麻公路维修改造情况、昭鲁快捷通道、“两河”治理施工现场等进行视察。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和昭阳区政府等提案办理任务较重的单位,邀请提案委员进行集中面商,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集体通报提案办理情况,研究分析困难问题,充分听取委员意见建议,达成了共识,推进了办理。这种承办单位会议集中面商的好方式,得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认真总结并大力推广。常委会在组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等重点提案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协商。

(四)加强示范引导,突出重点办理

我们坚持以重点提案办理为龙头,带动了办理工作的全面推进。主席会议筛选确定了9件提案作为重点提案,由主席会议成员牵头督办,委室具体督办。市政府由4位副市长分别牵头办理,6个部门和昭阳、鲁甸、巧家3个县区分别承办。重点提案《关于在巧家县城新建一所公办幼儿园的建议》,得到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教育局及巧家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制约巧家县城区幼儿教育的“瓶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望今年实现新生入学。其他领导督办的《关于对昭阳区至麻柳湾公路进行维修养护的建议》、《关于完善昭鲁快捷通道配套设施的建议》、《关于加快利济河、秃尾河治理的建议》、《关于加快土地流转进程,助推农特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对特殊教育事业给予更多关心和支持的建议》、《关于组建昭通市食品和饮用水质量检测中心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关于加大对我市职工房屋产权过渡办理力度的建议》等重点提案经过认真办理,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关于加快利济河、秃尾河治理的建议》、《关于对昭阳区至麻柳湾公路进行维修养护的建议》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三件提案涉及的问题,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长期关注,类似提案提出次数较多、时间较长。重点提案确定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加大力度,市政协加强沟通协调,认真组织调研视察,政协委员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承办单位高度负责、狠抓落实。目前,利济河、秃尾河治理全面启动,昭麻公路维修全面完成,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得到加强。

(五)加强协作创新,优化服务质量

常委会始终把提高提案工作服务水平作为工作重点,加强了与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的联系,引导选好课题、写好提案,积极配合、办好提案,参政议政、转化提案,尽可能为委员履职作为提供良好服务。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做到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要求、组织上有依托、物质上有保障。加强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密切配合,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抓好工作落实。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提案办理情况,共同推进提案办理。及时召开全市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认真传达学习上级相关精神,总结工作成绩,查找存在问题,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组织开展提案办理答复满意度“倒查”督办工作,倒查提案72件,满意度达100%。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提案工作宣传力度,利用机关刊物、办公网、电视、报刊和网络媒体等方式对党委政府下发的文件、召开的相关会议、重要措施,对市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和班子成员研究、调研、视察、协商、督办提案工作,对质量较高的重点提案和提案者的真知灼见、突出事迹,对提案承办单位的工作措施、主要经验和办理成效进行重点宣传。同时,对荣获三届二次会议表彰的优秀提案、提案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事迹进行了系统宣传报道,形成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各位委员,提案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少数提案缺乏深入调查研究,知情明政渠道不多,所提提案质量不高,针对性和操作性还不强。二是部分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措施单一,与提案者沟通协商不够。三是受政策、财力等因素限制,一些提案所涉及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这些不足,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做好提案工作、加强提案协商是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任务。新的一年,要深入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八次全会要求,把推进法治精神和加强协商民主建设融入提案工作始终,以提高质量为基础,以推进协商为重点、以增强实效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使提案工作在推动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昭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一)强化学习,提高建言质量

质量是提案的生命,决定着提案本身的价值。近年来,通过广大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的共同努力,提案质量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仍然有少数提案质量还不够高,所提意见建议针对性不强,因此,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扎实抓好。要加强学习,把学习作为提高提案质量的重要手段,强化对政治理论、政协相关知识和经济法律历史等知识的学习,用中央及省市的相关精神武装头脑,定位方向。把学习作为提升道德修养的重要载体,扬时代新风、弃时代糟粕,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把学习作为履职作为的不竭动力,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饱满的政治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在助推发展、实现伟大中国梦昭通篇章的宏伟蓝图中体现作为。要把握重点,突出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坚持全面性、科学性、可行性、规范性、实效性原则,围绕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建言献策。注意从自身优势领域中选题、从自己熟悉问题中选题、从自己所联系群众中选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善于总结和发现地方发展、自身工作领域和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在全面客观科学分析基础上,抓住问题关键和要害,确保提案内容看得准、观点讲得明、对策提得实。要充分发挥党派、团体、界别和专委会的群体优势和专业优势,及时将调研、考察、视察活动成果形成提案,打造精品。

(二)强化办理,促进工作实效

提案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办理。从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看,多数承办单位认识到位,措施有力,办理效果好,但少数部门和单位领导重视不够,不能把提案办理工作与部门工作有机统一,出现“两张皮”现象,有的在办理中,还局限于单一的“电话协商”办理方式,被动应付,敷衍了事。因此,要提高对办理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办好提案是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履行职能、服务群众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是取信于民、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平台,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狠抓办理工作的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工作条例,加强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承办部门的联系,继续坚持提案联合交办机制和办理工作培训机制,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协调机制、责任落实机制、重点提案牵头办理和督办等机制,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指导,推动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落实率,坚持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和措施,做到级级有人抓、案案有人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努力转变作风,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落到实处,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努力使提案办理更加科学完善、更加务实有效。

(三)强化协商,促进创新发展

提案办理协商是新时期开展协商民主的重要方式。要将“真协商”的理念贯穿于提案办理工作的始终,使提案从产生到办结的过程,成为实现协商民主的过程、集思广益的过程、科学决策的过程。要坚持和完善提案办理先沟通、先调研、先协商、后答复的“三先一后”工作机制,做深、做细、做实面商工作。要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方式,认真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形成共识。推行邀请提案者参与调研、视察等方式,了解实情、增进理解。提倡提案办理集中面商,提高办理实效、增强宣传效果。要以涉及面广、影响力强的重点提案为载体,组织开展民主协商工作,提升提案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组织开展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工作,通过评议充分调动承办单位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提案者在提案办理中的推动作用,形成合力,促进发展。

(四)强化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办,是推进提案办理落实的有效手段。要坚持政协领导班子牵头督办、办公室和专委会具体督办、提案单位和委员参与督办重点提案的机制,强化党委办、政府办、政协办、提案委“三办一委”联合督办工作,采取重点督办、专项督办、联合督办、追踪督办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办理周期长的续办续复案的督查督办,确保提案办理落到实处。要规范建立统一协调的提案办理工作台账,完善提案办理回访机制、“倒查”督办机制和办理情况民主评议机制,认真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实施意见和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视察。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正确导向,扩大提案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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