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协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晏祥莉
(2014年2月20日)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昭通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3年提案工作情况
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251件,立案247件,占98%。其中,委员提案186件,占75%,党派、团体和各专门委员会提案61件,占25%。提案涉及党群政法19件,占7.7%、经济建设61件,占24.7%、财政金融2件,占0.8%、科教文卫体79件,占32%、农林扶贫56件,占22.7%、社会保障25件,占10.1%、其他5件,占2%。截止2013年9月30日,提案全部办复,面商率、回复率达100%。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58件,占64%,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67件,占27%,因客观条件限制目前无力解决、留待以后研究的17件,占7%,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5件,占2%。主要有以下特点:
提案紧扣主题献计出力,为助推昭通经济跨越发展发挥作用。委员们紧紧围绕昭通经济发展重点问题,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围绕发展中带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了一批针对性强、质量较高的提案,在加快园区经济、推进产业发展、改善基础建设、营造投资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及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
提案重视农村繁荣稳定,为推进“三农”工作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委员们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在昭通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作用,把“三农”工作放在昭通发展重中之重的位置,在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大力培育特色产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深化扶贫开发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具有较强参考性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提案关注民生履职为民,促进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委员们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紧扣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民生问题选题,提出了一批知民情、解民忧、惠民生的提案,在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大移民创业就业扶持、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繁荣群众精神文化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提案牢记责任发挥优势,为维护政治社会和谐稳定献计出力。委员们始终把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责任,提出了强化基层干部管理、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大民生资金监督、加快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等意见建议,通过提案为全市政治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2013年提案工作主要做法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和工作大局,牢牢把握提案工作全局性定位,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着力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专委会的组织优势和广大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通过提办双方的共同努力,提案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市提案工作呈现出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态势。
(一)注重加强领导,提案工作有的放矢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专门召开政协提案交办会议,并列入市委督查工作重点和部门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对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有的亲自牵头研究办理。市政协常委会始终把提案工作作为市政协全局性的工作来抓,形成主席会议加强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专门委室发挥优势、相关人员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科室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办理”的工作责任制。市纪委、市工信委、市农业局等单位领导班子还分工负责,带队深入调研,与提案委员面商。由于组织领导到位,为政协提案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注重指导审查,把好提案质量关
常委会注意总结工作经验,把握时间节点,加强工作指导。全会召开前,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前2个月寄发提案征集通知和选题指南,引导委员撰写提案。市委全会召开后,及时组织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学习传达贯彻相关精神,准确把握全市发展的主要目标、基本思路和重要措施。三届二次会议期间,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者民主权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根据提案的基本要求,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严格审查。坚持会议提案组、提案委主任会议、提案委员会审查和征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意见的“四审过关”程序,严格把好立案审查关。同时,严格规范提案行文格式,对内容相同的提案作并案处理,对不符合原则要求的提案予以撤案。
(三)注重调研培训,提升提案办理工作水平
为了认真总结全市政协提案工作,常委会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调研列为2013年14件重要调研课题之一。调研组先后深入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镇雄县和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对全市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深入调研。通过调研,掌握了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意见的情况,了解了全市提案办理工作整体动态,总结了盐津、水富、鲁甸等县区政协提案工作经验,找准了全市提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同时,组织参加省政协第22次提案工作座谈会、提案工作研讨会和提案服务系统工作培训会,增强了做好提案工作的本领。组织人员先后深入昭阳、鲁甸、巧家、威信等县区对提案工作者和政协委员进行业务培训,为推进我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四)注重提案督办,凸显提案办理实效
常委会始终坚持以重点提案办理为典型示范和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整体工作。实行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督办和专委会具体督办、民主党派参与督办重点提案制度,采取座谈会、专题调研、重点协商等形式,组织提办双方和相关单位协商制定办理方案,组织开展调研视察,召开专题协商会议等方式进行督办,10件重点提案办理取得明显成效。其他提案办理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办理中,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扶贫办等单位认真负责,效果明显。由民建昭通市委、民进昭通市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干部的管理》提案,得到市委组织部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有力地推进了村级干部管理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陈必贵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昭通中心城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针对昭通中心城市中小学办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建议。经多次初商,市政协于9月23日召开了有市、县区政协领导和市区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协商会议。常委会对以重点提案协商为重要形式,推进政协民主协商制度的创新发展;以重点提案督办为重要载体,助推昭通中心城市教育均衡发展;以加快昭通中心城市教育均衡发展为重要依托,深化中心城市发展和实现教育现代化问题等调研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市政府分管领导就提案办理和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措施,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昭阳区政府认真落实,重点提案办理起到了较好的示范推动作用。
(五)注重协作创新,强化服务质量
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优化提案服务为重点,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提案工作合力。加强与市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工作支持,做到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要求、组织上有依托、物质上有保障。加强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协调配合,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提案办理情况,发现和解决办理中的困难问题。加强与政协各参加单位、广大政协委员的联系,引导选好课题、写好提案,尽可能为委员履职提供帮助。召开全市政协提案工作会议,进一步总结全市政协提案工作,交流学习工作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不足和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协提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草拟,修订了《政协昭通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
2013年政协提案工作在中共昭通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参与,在各承办单位的辛勤工作和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综合分析当前提案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委员缺乏深入调查研究,知情明政渠道不多,所提提案质量还不够高,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二是少数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办理措施力度不够,面商方式单一,所提问题解决和落实效果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政协提案服务工作一些环节有待改善,工作水平有待提高。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三、2014年提案工作意见
政协提案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民生、促进发展,以规范办理为基础、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增强实效为目标,发挥新优势,集聚正能量,努力开创政协提案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责任,狠抓提案工作认识提高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在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这一重要论断,从前所未有的高度,把“提案办理协商”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形式加以强调。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政协提案既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是协助党和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同时也是政协委员履职作为的重要体现。因此,全体政协委员、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政协提案工作对推进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政协提案在推进昭通全面深化改革,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的特殊优势,切实增强做好提案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务实进取,扎实工作,共同推进政协提案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强化学习,狠抓提案工作建言质量
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要加强委员学习培训,用中共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和要求统一委员的思想认识,用改革攻坚、时不我待、不进则退的危机感和使命感激发委员的热情,以市委“1332”发展思路,加快发展为主题,全面深化改革为重点,稳中求进、健康发展的要求凝聚委员的力量。要加强对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委员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视察培训,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要加强对新修订《政协昭通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宣传学习,把握提案工作原则要求,领会提案办理方法措施,严格提案审查立案标准,夯实提案工作基础。要高度重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各专委会集体提案,发挥集体智慧,打造提案精品,提高整体水平。
(三)强化督办,狠抓提案工作检查视察
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办和检查视察,是推进提案办理落实取得成效的有力措施。要坚持政协领导班子牵头督办、专委会具体督办、提案单位和委员参与督办的机制,推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牵头领办重点提案制度。要强化党委办、政府办、政协办、提案委“三办一委”联合督办工作,采取重点督办、专项督办、联合督办、追踪督办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办理周期长的重要提案的督办。要切实开展提案办理检查视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提案办理落实进行“回头看”,对提案工作进行再督促、再检查、再推动,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更好实效。
(四)强化落实,狠抓提案工作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提案联合交办制度和提案办理内部运行机制、提案办理沟通协商机制、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机制、提案合理建议采纳机制、提案办理答复承诺机制、提案办理督查督办机制,真正做到提案办理级级有人抓、案案有人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坚持和完善提案办理先沟通、先调研、先协商,后作出正式答复的“三先一后”制度,做深做细做实委员面商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为契机,推动全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
(五)强化成效,狠抓提案工作创新发展
政协提案的办理协商是新时期加强协商民主的重要方式。要以涉及面广、影响力强的重点提案、重要提案为载体,组织开展重点提案民主协商工作,通过深入调研、重点分析、专题协商等形式,增强提办双方的沟通交流,形成共识,促进办理,提升提案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要开展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重点评议承办单位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办理程序、办理落实、办理效果等情况,通过民主评议充分调动承办单位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和参加单位在提案办理中的作用,形成合力,推动发展。要加大提案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正确导向,扩大正面影响,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的良好氛围。
各位委员,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完毕。